监督执纪事情规则第四十六条划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鉴别证据,做到全面、客观,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审查视察人员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划定,以法治思维做细做实证据收集事情。笔者认为,在开展取证事情时应掌握好三个关系。
掌握整体与个体的关系。审查视察部分在视察取证时往往会通过公安、金融、审计等部分获取海量的数据,要从这些数据整体中研判鉴别出要害,提升取证乐成率,制止重复、无效取证。所谓整体,就是反应审查视察工具总体情况的数据资料,包括家庭关系、资产数量、收入开支、职务职权、社会关系等,这些数据所反应的信息往往相互交织融合,研判的重点是整体。所谓要害,就是证明审查视察工具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害证据,还包括可以证实该工具兴趣喜好等可以资助还原行为动机、增补案件事实的非要害证据,研判的重点是个体。整体及个体不可偏废,要站在审查视察事情的全局,去增强剖析研判。好比,可以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将数据资料中的出行、银行流水等数据进行汇总,绘制出人物关系图、资金流向图等。然后,剖析研判并锁定上述数据资料中涉嫌违纪、疑点集中的地方,为下阶段取证事情提供数据支撑,掘客要害证据。
掌握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关系。目今,审查视察工具违纪违法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和多样化。以行贿犯法为例,由原来的直接收受款物转向通过委托理财、非正常经济交易等方法变相受贿,手段日益隐蔽。在审查视察取证事情中,当凭据古板取证思维陷入僵局时,无妨退一步,注重对间接证据的收集。间接证据不但有指明视察偏向、补强直接证据证明力等重要作用,并且若多个间接证据相互印证并形成证据链,也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如在治理一起行受贿案件中,专案组已获取了审查视察工具收受行贿的有罪供述,但行贿方对行贿一事坚决否定,辩称相关钱款为集会赞助费,取证事情一度受阻。专案组实时转变思维,着力获取了会务公司人员证言、会务费明细等大宗间接证据,发明该集会实际规模较小,但行贿人却逾额支付了集会赞助费,用度结余部分被个人侵吞。通过多个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证实上述行为实则是一种变相行贿行为。
掌握自己供述与客观证据的关系。审查视察工具的自己供述属于主观证据,易受审查视察工具影象偏差、情绪变革、表达能力等主观因素影响,具有不稳定性。因此,取证事情就需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把更多精力放在物证、书证等客观证据的收集牢固上。同时,注重内审外调的互通互补,用外围视察获取的客观证据来拆穿审查视察工具的谎言。如在治理一起贪污案件中,审查视察工具推翻有罪供述,辩称被其贪污的国有企业货款为其个人向客户公司的借款。但在取证历程中,已完整获取了证实该客户公司所支付金额并非借款且最终由审查视察工具占有的客观证据,其中包括该公司的全部对外借款纪录和相关证人证言,相关证据对货款支付和实际占有事实形成了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审查视察工具不得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作者:赵一 单位:上海市宝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