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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开采是一个高危工种,其特点是地下作业,时时都面临瓦斯、水、火、顶板、粉尘“五大灾害”的威胁。危害高,防备的步伐、治理的手段自然也得高。可是,以往爆发的一桩桩以许多人生命为价钱的煤矿生产宁静事故告诉我们,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为什么明知违法违规还要组织作业?驻矿盯守制度为什么形同虚设?宁静监管为什么缺位?根子就在企业领导者责任意识没到位,对宁静生产重视水平不敷。
煤企的领导者作为企业各项事情的实际决策人,是煤矿宁静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是做好煤矿宁静生产的要害人物。企业宁静生产事情能不可搞好,在很洪流平上取决于其责任意识是否到位,对宁静事情是否足够重视。如果企业领导者的责任意识到位了,对煤矿宁静生产事情足够重视了,那么这个企业的宁静生产事情一定做得很好。反之,如果企业领导者责任意识不到位,重效益轻宁静,忽视宁静生产事情,那么这个企业的宁静生产肯定搞欠好,出问题是早晚的事情。
纵观近几年爆发的一起起凄惨的重特大煤矿事故,企业的主要卖力人都没有很好地履行宁静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频发的矿难已成为我国煤矿宁静生产的“老浩劫”问题,它不绝地提醒着我国现行煤矿宁静监察机制需要不绝完善,不绝强化。
俗话说“老浩劫,老浩劫,老大一抓就不难”。解决“老浩劫”问题,煤企领导者理当牢记责任,恪尽职守,坚持带动干,亲手抓。如果煤炭企业领导者都能抱着对国家、对矿工卖力的态度,严格遵守煤矿宁静生产执规律则的要求,认真履行好宁静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地抓好煤矿宁静生产事情,对宁静生产任务亲自安排、重要事情亲自督导,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那么,煤企的宁静生产事情一定能做好。